我在未受洗之前,与来自中国大陆的普通众人一样,是一个无神论者,自认为个人的一切苦难都要由自己承担,要依靠个人奋斗,从来未想过,个人的苦难,还可以交托给神去解决。
关于个人罪过方面,我心中的想法是,只要不违背当下社会上的道德行为规范,不违反法律规定,就可以了,从未感受到自己有罪孽。
我最初来教会是在2003年,在多伦多,之后2004年我搬到了Guelph后,就来Guelph华人教会,当时对教会讲解的圣经,感觉都是些距离自己十分遥远的事情,如同天方夜谭,同时,我也看到,有的新来教会的人,甚至会与牧师展开辩论,发出挑战。
对我影响和震动很大的一件事是,医生曾给我开药治病,结果副作用极大,我连续3天3夜不能入睡,到医院看急诊,医生也毫无有效的,有把握的办法,偶然的机会,我开始尝试祷告的办法,结果十分有效,我很快就入睡了,于是简单而轻松地度过了一次人生危机。
在我未信主之前,我也曾下意识地,把自己周围常去教会信主的人,和不去教会,不信主的人做了多方面的比较,结果发现,信仰基督的人们,经常去教会用心服侍神的人们,其个人状况,家庭,子女,比不信仰基督的人们,明显地好。
随着我去教会次数增加,与教会基督徒的交流和接触的增加,我的祷告变得愈来愈用心,灵修的时间日渐增加,我尝试把过去无神论的观念先放一放,尝试着去信主,去依靠主,把自己各种困难都摆在主的面前去寻求帮助。
十分神奇的事情随后发生了,许多个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,于是我获得如下感受,信仰基督,从广义上讲,可以说是一种能量,从统计平均概论来看,那就是,信仰基督可以改变和提高一个人做事成功的几率。
每每当我带着苦闷,彷徨来到教会,在路途上,在冬季,时常会遇到冰雪天气,道路湿滑,交通困难,这也是我多年来个人生活的感受,日暮途穷,常常有一种阅尽人间的感觉,但当我参加了教会的活动后,在神的引领和启示之下,当我在严冬季节踏上漫漫归途的时候,我的心中总有一团炙热的火,我的生命也就发生了大的改变,我总是可以找回坚定的信念,重新获得并充满人生激情。于是严冬季节的漫漫归途,总是会化作如沐春风,一路顺风!我怎么会如此呢?唯一的答案,是我信靠了神,有了神的保守和引领!
我信仰基督后,按圣经所述的罪的概念和涵义,英文用词是sin, 不是法律意义上的,不是法律范畴的犯罪,英文用词是crime,我承认自己是有罪的,以后要按荣神宜人的方式,去服侍神。
我信靠基督后,个人的人生观,价值观也就随之发生大的改变,过去只是一味地注重个人奋斗去解决个人的问题,现在则不同了,重在荣神宜人,重在服侍神。
我信主后,把参加教会活动,看得比以前重要多了,过去认为参加教会活动是可有可无的,只是随心所欲的安排一下,现在则把去教会当作一件首要的事情去办了,现在更加注重每日灵修,每日祷告.
常常能来教会,并与教会的弟兄交流参加教会活动的心得,在我成为基督的信仰者的道路上,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,神学是高于哲学的,我们不要一味地纠结于,纠缠于有神,还是无神,先把这些念头放下,去相信神,去祷告,我终于迈出了这一步,使我在信仰基督的漫漫长路上,终于感受到了神,如同看到了伟大的曙光!将我个人从日暮途穷的消极心态,提升到了一个全新的思想境界。